群体三部曲读书笔记

                    (function(){
                        var cover = "http://mmbiz.qpic.cn/mmbiz/dcEP2tDMibcd93sjxapJ6ibvBbWScHSHprdRTl3PJocicXYyNPJCtBoXf6pIAXRu2bplZWLSsFRoJ82ibrn865vXvw/0?wx_fmt=jpeg";
                        var tempImg = document.createElement('img');
                        tempImg.setAttribute('class', 'rich_media_thumb');
                        tempImg.setAttribute('id', 'js_cover');
                        tempImg.setAttribute('data-backsrc', cover);
                        tempImg.setAttribute('src', cover);
                        tempImg.setAttribute('onerror', 'this.parentNode.removeChild(this)');
                        
                        document.getElementById('media').appendChild(tempImg);

                    })();

编者语:群体三部曲为 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狂热分子,埃里克·霍弗的狂热分子,哈罗德·伊罗生的群氓之族,这三本书从社会学的角度描述了群体的组成与发展,这三本书成文于网络科学发端之前,当今众多基于社交网络的群体研究,其实验的设计可以从这三本书中有所借鉴。其想要验证或推翻的结论,也可以从这本书中引申。

下面是唐宇撰写的这三本书的书评,原文分三篇发于公众号,翻书党人。

/pic/1_0T0XFzyib0gHn4eLJmA6sNtDpQW73g.jpeg

讨论这本书的人很多,不太敢下笔。冯克利先生的序言把勒庞的生平、这本书的版本和流传以及产生的影响都说得非常好。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的序,也指出了勒庞的成就与不足。这里单凭记忆写下他们的精彩评论:勒庞写得内容芜杂,谬论与精华俱存,粗略地讲,他对于群体状态的描述,往往精辟就里,入木三分;而追溯原因之时,则荒诞不堪。

我比较关注他论述个体与群体关系的部分。这个主题在勒庞写出之后,弗洛伊德等人也积极予以关注。二战后的社会心理界对于群体的研究,差不多可以说是勒庞的注脚。此先按下不表,先说勒庞论个体与群体关系的部分。首先是在群体中的一般个体。《乌合之众》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论述了个体在群体中的种种表现,用今日社会心理学的术语表述就是“去个性化”(也有翻译成去个体化的,英文deindividualization)。这种状态就是个体丧失自我意识,作出平常不敢做不会去做的事情。这种状态有人在小说中描述出来了。

英国作者戈尔丁的《蝇王》描写了一群孩子在荒岛中的经历。在没有大人监管的条件下,孩子们渐渐失去文明世界的观念。当孩子们涂上迷彩,作出原始人的举动的时候,他们以此抛弃了文明,也抛弃了人性中规范性、自律性的东西。《蝇王》的故事是抽象人性变化的寓言,可以视为极端情形下的思想实验。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如果把文明社会比作一个人格系统,大人及其代表的文明社会,其实就是超我。而涂上迷彩变成原始人的孩子,就是本我的体现。如果从去个体化的角度看,自我其实是受到以超我为代表的文明控制的,相应的,它也要满足本我的需要,也就是弗洛伊德的“骑手与马”的比喻。去个性化的实质就是代表文明的超我不起作用,个体遵循本我的能量作出平常做不出的事情。

在美国心理学家津巴多的蒙面电击实验中也证明了这一点。参加实验的人对于电击的态度,取决于他们觉得是否能认识到自己的蒙面。蒙面意味着没有自我特征,因而更容易作出激进行为,即加大电击的电压(这里不禁联想到瓦哈比教派推崇的服饰)。回到《蝇王》中,即孩子们脸上涂上迷彩,也就遮住了面部。而面部是人类用以辨识他人信息最重要的途径,也是人类羞耻感的重要表现部位。群体中出现个性化的行为,也就意味着千人一面,你将无法辨别每一个有个性的个体;相应的也就无法找出具体行为的责任人。这其实就是法不责众的另外注脚。

去个性化的极端方面,津巴多写成了一本书,叫《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三联出版社,新知文库),顾名思义,去个性化的一个恶性方面,就是作恶。当然去个性化也有其好的一面,比如抗灾抢险的时候,纷纷做好事不留名的时候。实际上,这都是环境对个体产生了不同影响。也是社会心理学研究取向的一个前设,即人类是如何在环境的影响下作出相应的机体行为的。

/pic/2_MUp3LGJsM7Fw1jHQKP8jgQD2DBhAyQ.jpeg

其次是个体中比较特殊一类人:领袖。讨论到去个性化的时候,说到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前设,即环境决定论。实际上我们知道,人和环境的关系,从来不是简单的那种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一种交互影响。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循环反馈系统。环境固然决定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反过来也会改变环境作用的条件。一群人总要有一个或几个领袖,尤其是数量多的情况下。这里的群体未必非要是军队、学生团体那种平常默契训练有素的团体,完全可以是陌生人。在群体气氛酝酿到一定的阶段,领袖对于群体的影响可以说是关键的。在《路西法效应》一书中,津巴多认为:个体作出恶行,除了个人应该承担责任外,个人所属的团体的上位者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说伊拉克虐囚事件那几个美国大兵应该受到责罚,同样的,对于此事监管不力的美国军队将领乃至于发动战争美国总统小布什也应该为此负责。(岔开一下话题。讲到这里,我们会发现一个现象,社会心理学倾向于环境决定论的取向,会让人自觉不自觉地把责任推向环境,以及处在群体的上位者。当然这也跟实际情形中上位者推脱责任,把责任推给下位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关。就好比这句“在鸡蛋和墙壁之间,我永远选择站在鸡蛋这头”。对弱者的“同情”是群体中大部分人的倾向。)也就是说,群体去个体化发生后,是去做好事、还是去做坏事则完全操纵于领袖之手。

那么领袖是怎么选出来的呢?勒庞的描述比较有趣,他对领袖或者说上位者是不以为然的,不知道是否跟他写作的时代法国官僚的整体面貌有关。他说,领袖关键是要迎合大众,他的智力水平未必是高人一等的,但最好富有魅力。魅力不一定是外表长得帅,关键是这形象在群体中要醒目,在千人一面的成员中表现出与众不同的一面。魅力的另外一个体现就是领袖的性格。偏执的,或者说是意志坚定的人,更容易成为领袖。斯大林的俄文原意据说是“钢铁”,而撒切尔夫人被称作“铁娘子”,都是讲他们性格坚强偏执的一面。如果发挥弗洛伊德在《摩西与一神教》中的说法,我们将男性转换成一种气质的标识,即在人类中都深深崇拜权力以及施暴的人,文明将这种惩罚的力量转化成人的性格,即表现在坚忍不拔和偏执暴躁上。

对父权的崇拜其实是对力量的崇拜(不禁又想起来中国是不是西欧那种父权制的问题,龚鹏程先生有文批驳之,见共识网 龚鹏程:论一些关于中国文化的胡说八道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pl/sx/article_2011051735666.html,可供参考)。延伸这个思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人类会对不同的社会角色采取不同的态度。勒庞这样论述到,法官戴上假发穿上法袍人们会肃然起敬,对他们产生敬畏**。实际上人们畏惧的并不是他们本人,而是他们本身的角色。角色本身代表的强制力,才是威权真正的来源。故小人畏威不怀德,**也许就有了一个来自于精神分析的心理学视角,虽然未必符合古人原意。

《乌合之众》被很多人推荐,尤其是商人领袖之类的。其实勒庞及其研究的群众心理学在上个世纪受到很多人的重视,弗洛伊德中后期有几篇文章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并试图用精神分析的思路统合之;而希特勒据说成功运用了勒庞书中提到的策略,登上权力的宝座。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造成的创伤,促使学者们研究群体心理学以及相关的领域。如果一一开列这些书单恐怕并不太好,这里仅仅推荐两本书。一本书是【法】莫斯科维奇写得 《群氓的时代》,江苏人民出版社,囊括勒庞、塔德、弗洛伊德三位对群体心理学的看法。另外一本是《社会心理学》,【美】戴维·迈尔斯。其中第二部分社会影响,可以重点留意。在现代体制下,群体的意见和行为方式,应该比以往更受到重视。最后,借用勒庞的话结束这篇文章:

“我们所有的陈旧观念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社会的古老支柱也在一个个地倒塌。群体的力量变成了唯一没有受到任何威胁的力量。而且它的权威也处于不断的上升之中。我们将要进入的一个时代是群氓的时代。”

/pic/4_FkowQznKiaM9Bx0nzL7GwbwATxqxPw.png


PS:最后这图是之前抄一段话,忘记出自哪里,觉得还算契合唐宇兄的主题。另外推荐一部电影《浪潮》(浪潮 (豆瓣)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2297265/),也是讨论群体与个体的,熊培云在《重新发现社会》中有篇文章《世界里独裁只有五天》,就是讨论这部电影,欢迎参看。

《狂热分子》被视为《乌合之众》的姊妹篇。如果说《乌合之众》提出并开始重视群众运动的一些规律,那么《狂热分子》关注的则是群众运动的具体要素,比如参与者及其特征,群众运动的方向等等。这部类似于蒙田论文集和帕斯卡尔《思想录》的箴言集,是论述群众运动的经典之作。而本书的副标题——“码头工人哲学家的沉思录”,既表明了本文的体裁风格,又提示我们此书绝非书斋之作,而是由实践而得真知灼见的。限于篇幅,我只想谈一谈有关于作者所说的“畸零人”的概念。由于此文属于读后感性质,因此本人懒得去查原书,单凭印象漫说开来,若有不当之处,尚请指正。

/pic/6_Oc8Kunfh0N8NG8NpMSUFH8RqWL6n6A.jpeg

文中具体涉及“畸零人”概念的部分不多,只有几页的样子。不过这一概念的内涵贯穿全书。“畸零人”深刻地为我们揭示了发生群众运动的原因。作者从自身经验出发提出了畸零人的概念。所谓畸零人,是指社会中处于边缘、近乎被抛弃的人。在主流话语中我们很少能听到他们的声音,而在作者看来,创造历史的恰恰是畸零人。**原因在于畸零人是拓荒者,唯有拓荒才会创造新的历史。这里的拓荒不仅仅是指新开发一片土地,也可以推广到新的领域。**不可否认地,这种说法跟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群众史观类似。若仅仅从社会适应的角度来看,畸零人的不适应分为两种,一种是暂时的,一种是永久性的。前者多半发生于社会巨大变动之后,后者即便是在和平安稳的情形下也会保持这种状态。可以说,畸零人更多是指精神上的不满足,有一种被主流价值观“抛弃”的感觉(或者说是格格不入)。

如果我们运用作者所处年代的时髦的心理学术语去描述(即精神分析的术语),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呢?这些狂热分子,畸零人,是一种群体性癔症的发作。其中十分狂热的分子,甚至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嫌疑。这些狂热的发作或许是死之本能的驱使,而狂人运动中的种种表现,不过是力比多的发泄。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传统精神分析虽然揭示了一种冲突结构的存在,然而在他看来维持现存文明状态是最佳的。文明的建立是建立在对本能的驯服之上的。这就可以解释福柯为何热衷于谈论社会中、语言中的权力结构及其规训作用。甚至在福柯看来,变态的情形与正常的情形并无二致,所谓精神病的概念更多是一种社会权力全面规训的产物,运用一种理性来取代其他言说的可能。面对这种压制,唯一可能的路径就是冲突、否定、新生,从而不断前进。

/pic/8_YDfTqEMBZJJ2ribaJA7ic0fIicM20w.jpeg

永久性的畸零人是无法融入稳态的社会中去的,而一旦社会出现动荡,则他们会迅速投身于群众运动当中。让我们把讨论范围缩小一点,仅仅讨论主流价值文化。在作者的年代,社会上流行的心理学是精神分析,作者对待精神分析的态度不得而知,不过同一时代有另外一名畸零人代表纳博科夫,却在他的经典名作《洛丽塔》中极尽对精神分析的嘲弄。运用精神分析的术语解构了精神分析话语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种对主流文化的嘲弄,不简简单单是一种学术的新见解,而是试图挑战颠覆乃至于摧毁既有的思想体系,在这种走向衰亡的途径中蕴含着新的可能。精神分析的构建者试图维护文明的稳定,而在这种话语分析中,却蕴含着变革的因子。

/pic/10_AGhbvoBu8tKn1RWQRKoWsRrx3SldGw.jpeg

本书是群体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也是三篇读后感中,自觉得最难写的一篇。《乌合之众》论述者众,尚可以参考他人看法,作为支撑进一步探讨;《狂热分子》中“畸零人”的概念则可以作为考察群体运动中活生生之个体的重要切入点,进而借助精神分析的术语进行爬梳。

就本书体例而言,作者在每章开头罗列出该章的重要观点,读者可以较方便快速地获知此章要旨。然而这却成了读后感难作的原因之一,因为稍不留意就变成观点汇编之类的。其实本书并不太难懂,作者作为一名记者,懂得如何深入浅出地用精彩的分析、形象的比喻、翔实的资料来支撑充实自己的内容。根据本书副标题,我们可知作者所谈论的是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问题。这个话题涉及范围甚广,包括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在本书序跋中可知,本书属于一本相当精彩的人类学著作。

相对于前两本书来说,这本书涉及的内容侧重于群体如何构建这一主题。如果《乌合之众》和《狂热分子》帮助我们了解群体运动如何发动演变进行的话,群氓之族则帮助我们了解在群体运动中,群体是如何构建自者与他者,并进而区分彼此的。从作者罗列的章节中,可以看出,部落偶像、身体、语言、名字、历史宗教等因素都构成了群体认同的要素。多种因素错综复杂的交互作用,使得对群体概念的精确分析变得十分困难。正如作者所言:“在字典、百科全书以及触及此类主题的学术论述中,像‘部落’、‘氏族’、‘国家’、‘民族’、‘族群’、‘族群性’这些字眼,至今仍然难以清楚界定,每个作者所下的定义都是各适其意、各取所需,或者各按各的学科……”这一方面固然与人文社会科学目前尚无法对人类经验进行精确定义有关,另一方面也跟此类话题的价值意味浓厚有关。

在谈及群体认同之前,须先了解“自我”的概念。谈到自我,我们可以较为容易的从个体的角度出发阐述自我是如何形成的。单就汉语而言,我乃持戈自立之人。这意味着,区分我者与他者的一个关键就是要寻找到一个能截然地区分我和他的标准,且要能够意识到这种区别。(当然区分我者跟他者有很多途径,最便利的是通过身体特征,这里就不展开了。)**群体认同产生之前,个体要先确立自我,才谈得上认同的问题。**在这里,本书作者提出一个概念,姆庇之家。所谓姆庇之家,本是肯尼亚一个民族所说的类似于共同祖先或者神明的指称,类似于共同母亲,共同家园的意思。作者借用这个概念提示我们,光有个体自我的确立还远远不够,个体从母体中分离出来,最终还是要寻找一个源头归属自己。

在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那里,**归属和爱的需要被列入人类基本需要的层次中,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在哈罗的恒河猴的实验中,小恒河猴的表现表明,情感式的交流比单纯的饱腹更为重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是意识到孤独的开始,一旦意识到孤独,个体会产生一种焦虑,从而去寻找归属,也就是作者反复提及的姆庇之家。(在精神分析中,婴儿自我的形成跟母体分离焦虑关系很大。从母体中分离出来自我才会形成,然而,这种分离不可避免会造成某种创伤,因而回归姆庇之家或者盖亚之母的才有可能治愈这些成长中的异常状态。)那么,提及姆庇之家,究竟意义何在呢?

民族以及民族国家的概念源自于欧洲。当这种混合人种、语言、文化等种种特征的共同体概念推广之后,民族国家得以建立,而现代国家体制也得以形成。围绕这个概念的名与实,人们采取策略将自己的国家打造成民族国家(如民国初期人们所谈及的五族共和的观念以及后来所谓的中华民族的观念),或者遵循民族自决的原则,要求民族独立。前一种途径由于历史解读的诡谲而不断遭受挑战,后一种途径也是造成世界很多地方纷乱不已的原因。**可笑的是民族的概念并不具有历史的和科学的依据。希特勒的纯种雅利安人已经成为笑柄,而试图通过研究血清和基因以确定民族或者族群身份的努力,又有多大意义呢?**当一位台湾医生通过对血清的研究发现台湾本土民众与大陆彼岸的民众血清类型并不一致,进而怀疑所谓中华民族的可靠性时,民族的认定又能从何入手?说我和你有血缘上的亲近,又能从多大程度上认定我和你是一个共同体呢?反驳的标准和证据同时又消解了证据的正当性,这也许就是此类概念混淆不清、争论不断的原因所在吧。但是当人们第一眼识别自者与他者的时候,难道不是由于外在的标准吗?

体貌特征、穿着,是人们用来区分的重要外在标准。我们也可以见到,在各种标榜特定诉求或理念的群体,他们会穿着特定的服饰来表明,**我们是一个共同体。有时候这种区分可以是任意的。**美国一位女教师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仅仅用学生瞳仁的颜色将学生区分成两个群体,进而任意赋予其中一个群体的学生特权,仅仅是因为这么区分,便造成了一个群体的学生对另外群体学生的欺压。如果说瞳仁具有后天不可轻易变换的特性,那么迈克尔·杰克逊将自己肤色变白,是不是也暗示着他内心的一种想法?处于文化冲击中的人群最能体会那种认同上的冲击,由此反而能够理解传统儒家对于服饰的重视。改装易服不是简单的换一套衣服,觉得好看和舒服而已。服饰是文化的物质载体,它会影响人们的文化认同。

现代社会最为诡谲的事情:**很多人以为是物质跑得太快,灵魂跑得太慢,于是说停一下,等一等灵魂。**在此互联网资讯发达的时代,仍有生存在原始部落的人。在人们畅想跨国界的社会来临之际,尚还有人呼唤哈里发国度再度来临。乃至于我们在讨论当代事时,所言所用却是古人语。这种种奇怪的现象,无不指向现代这个庞大的概念。**群体的政治认同并没有因为科技物质的进步而前进,种种认同方式与前文明时代并无本质区别,人们区分彼此的方式就是如此任性。而且就算在同一族群之内,女权的、同性恋的、跨性别认同障碍、残疾、地域等话题,也能形成新的撕裂模式。**所有这些问题,无论是历史也好,无论是科学也好,都无力提供一个好的途径解决族群认同与政治张力之间的畸形。在第五章开头,作者引用了荀子的话说:“名家之学有三惑:以名乱名之惑,以实乱名之惑,以名乱实之惑。”这实在是这个时代最好的注脚。

★喜欢这篇文章?

欢迎转发至朋友圈或您的好友。

★对本文有想法?

回到首页,在“发送”栏输入观点。

/pic/11_9A8ZhHib9XeddPtLjic5z4eNUKqVLA.png
长按该图片,扫描二维码,即可以一键关注本公众号。

欢迎加小编铁哥个人微信562763765